新闻投递 营销沙龙 新闻排行榜 企业新闻 导航
首页
新用户注册
速途网

互联网新闻

《图书公平交易规则》是行业规范 不具法律强制力

作者 雷风 发布 ivy122 出处 搜狐IT    分类 网络热点 2010-01-11 8:06 评论 0 访问次数 539
本文分数 1

  1月11日,针对日前出台的《图书公平交易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规则”)对于图书定价的规定,B2C商城卓越亚马逊负责人表示,现在还并未实施该规定。而法律界人士则表示,该《规则》是一个行业规范,不具有法律强制力,同时,该规则也可能与《反垄断法》的相关规定相左。

  《规则》对图书促销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:不得低价倾销新书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低价(低于图书正常出版成本价)竞争和竞标。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(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),进入零售市场时,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,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,最多享受不低于8.5折的优惠幅度。

  业内人士称,这一规则将对图书出版业产生巨大影响,也将对卓越亚马逊、当当网等网上销售图书厂商发展产生影响。

  卓越亚马逊总裁王汉华向搜狐IT表示,卓越刚刚才获悉这一规则出台的消息,其需要研读细则,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,然后再决定是否实施。当当网公关负责人则表示,现在并未收到公司是否实施这一规则的指令。

  据悉,目前,卓越亚马逊和当当网上依然有一些新书的价格在以低于8.5折的价格出售。

  在谈及这一规则时,知名律师胡钢称,这一规则是一部具有指引性的出版业行业规范,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,即企业和出版社、书店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实施。但同时,他也表示,这一规则的提出,标志着出版社、书店等利益群体达成了一致,并提出了可行的自律性规范,有助于出版业的自我规范,具有积极作用。

  根据媒体报道,《规则》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、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、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在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的主导下,经数年酝酿而制定出台。

  不过,胡钢也表示,这一规则对于价格的规定也与《反垄断法》的规定相左。

  《反垄断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:(一)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;(二)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。

  胡钢称,规则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在零售渠道后需实价销售,在网上书店和会员不得低于8.5折销售,这就相当于规定了书籍的转售价格,违反了《反垄断法》。

登录注册 后评论
文明评论

文章排行榜
积分评论访问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