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网红? “有价值”比“有意思”更重要

  罗辑思维“分手”分得漂亮,给足了papi酱面子,也重申了革命理想,他们要做更专注的内容创业的事情。


  这难免令人生疑,难道papi酱不是内容创业?又或者不是罗辑思维想要的那种内容创业?可能后一种理由更冠冕一点,毕竟《李翔的商业内参》和papi酱中间隔着一万个《老梁讲故事》。


  那么问题来了,同样是内容创业,同样是网络红人,怎样才能形成规模化和可复制性,这对罗辑思维这类内容运营公司至关重要。


  以目前来看,papi酱只有一个,是顶级爆款,尽管看起来她的内容创作门槛不高,但追上或者超越她的几乎没有。为什么?因为她的核心不是内容,更不是内容的价值,而是她个人的风格,这与电视媒体时代《老梁讲故事》或者《百家讲坛》如出一辙,内容上都是编辑能力,而没有思维增量,有点意思,但并不能长久,能长久的也只是易中天、梁宏达、于丹、papi酱这类个人风格强烈的个人IP,可复制性不强,致力于规模化运营的公司更是乏善可陈。


  移动互联网、自媒体、视频、直播似乎给了网红更多的生存机会,但渠道并不能主导未来,内容的价值始终比看起来好玩更重要,毕竟,渠道的爆发本质就是让有意思的东西不断涌现,这是残酷且门槛偏低的红海厮杀。


  某种意义上,笔者反而更看好微博上指导粉丝穿衣打扮的时尚或美妆博主,排除营销因素,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业、见解、乐趣融为一体的职业,粉丝未必认同这类网红的观点,但他们真实的输出自己的认知,因为每个人都会对穿衣打扮的风格无比较真,这就是借鉴的价值。


  相比而言,很难想象,世界上有吐槽为生的事业,papi酱像是给了现实一个耳光,但笔者仍然认为她需要更加聚焦价值的增量,而不是段子的编织。


  有种说法,papi酱早期曾在豆瓣张罗“穿衣打扮”小组,笔者更愿意相信,这才是她的真正兴趣和价值生产力所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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