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毓群:新能源+储能模式对碳达峰、碳中和大有作为

速途网3月10日讯(报道:郝丹淳)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2021年扎实做好碳达峰、碳中和各项工作。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,大力发展新能源,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、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。对此,全国政协委员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表示,新能源和储能技术对碳达峰、碳中和大有作为。

2020年两会期间,曾毓群就提交了电化学储能助力新基建、加快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等提案。并很快收到了来自国家能源局与工信部的回复,相关部门对建议一一做了回应,同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。2021年两会期间,曾毓群又提交《关于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支撑国家3060战略目标落实的提案》与《关于加强对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》两份提案。

曾毓群表示,我国的风电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面提速,但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随机性、波动性大,规模化并网对电网稳定运行产生一定影响。新能源+储能模式将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并网提供有力支撑。而储能系统作为能源存储转换的关键,可以提高多元能源系统的安全性、灵活性和可调性,是构建能源互联网的核心。

“电化学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,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。包括缺乏顶层设计,各方规划统筹协调性不足;市场机制不成熟,投资储能经济性差;缺乏准入门槛要求,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频出等”,曾毓群说。

对此,曾毓群建议,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将电化学储能作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,纳入国家和地方“十四五”能源发展规划、电力发展规划、可再生能源规划;二是建立市场机制,让储能既要有效果有价值,也要有价格有收益;三是推进新能源发电+储能,同步制定储能电站性能和安全标准,防止低水平竞争;四是建设储能云平台,用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储能运营机制,提高储能收益。

同时,曾毓群介绍,伴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,国内市场以及海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渐凸显。当前,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,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。

首先是取证难,维权成本高。以新能源汽车为例,在一个案件中锂电池制造商通常公证购买至少两个车型,每个车型至少两辆。如果涉嫌侵权的锂电池装载在大巴、重卡、轮船、飞机或储能电柜等产品时,权利人还面临无法取证的困境。

其次是维权周期长,无法匹配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。诉讼前期准备、一审、二审,整个案件全过程需要三年左右,相对锂电池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严重滞后。

对此,曾毓群建议,一方面要深化证据保全制度规则,降低举证阶段的难度和维权成本,切实服务于企业维权的需求,解决企业维权举步维艰的困境;另一方面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理程序等提高审理效率,缩短审理周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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