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约车新规最快5月初出台:私家车加盟遭约束

  4月20日消息,消息称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确定于5月份出台,最迟5月底。

  《经济参考报》4月20日报道称,从权威人士处获悉,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最快将于5月初出台,最迟5月底出台。

  “即将出台的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,有一点变化是,要求网约车平台在一个省备案就行了,其他省不用再申请,征求意见稿上是要求网约车平台在各个省都要备案,”上述人士表示。

  前述报道称,业内人士表示,《管理办法》对私家车做网约车提出限制,滴滴、优步、易到等私家车加盟模式的专车平台或将遭遇强力约束。

  《管理办法》对网约车平台、车辆、驾驶员都提出具体要求,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某地登记,需要取得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,需要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的《道路运输证》;驾驶员要取得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》。

  另外,《管理办法》对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条是“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”。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约车由私家车组成,《管理办法》出台后,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,一旦变成为营运车辆,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变成八年或更短,这会让很多私家车打退堂鼓,这将对目前的网约车市场格局产生地震般影响。

  报道称,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模式,一种是以滴滴、优步、易到为代表的C2C模式,车辆基本上都来自私家车加盟;一种是以神州专车、首汽约车为代表的B2C模式,车辆来自专业租赁公司。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基本上都是小、微型机动车。对于这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,2013年开始实施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指出,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;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;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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