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法欲大改 飞机起飞后看手机最高可罚5万元

  经过了16年的反复调整,我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终于揭开神秘面纱,在百余项变动中,多项新规欲治疗行业痼疾和助推产业发展。其中,关于在航空器内违规使用手机、抢占座位、霸机等行为,最高可罚款5万元等规定,被视为民航局有意对安全管理升级。

 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本次修订主要以现有框架为基础,按照“急用先修的原则”,除文字调整以外,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、加强航空安全管理、放松经济性管制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通用航空发展、运输凭证现代化、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,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,新增24条。

 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,包括在航空器内禁止使用手机、吸烟、抢占座位;强行闯入航空器、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,冲闯航空器驾驶舱,强行拦截航空器;谎报险情、制造混乱、散布诸如危害飞行安全的虚假信息;故意损坏、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,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等。

  针对上述非法干扰行为,征求意见稿规定,尚不够刑事处罚,或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无法处罚的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的,罚款金额可以增加到5万元以内。同样值得关注的是,在行业推进方面,为了培育通用航空市场,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航发展的原则,且完善了通航申请条件,此外,特别注意区别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,在具体管理制度上充分考虑通航特点,为通航发展留出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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